根据《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黔府发 〔2022〕18号)、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〔2021)6号〕等文件规定,我院对报废资产进行公示,主要内容如下:
本次资产处置方式为报废。报废资产原值合计 4,262,206.00元,累计折旧合计4,262,206.00 元,净值均 为0元,共45件,明细清单详见附表。资产处置残值按财政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。
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至6月11 日(5个工作日), 如有异议,请于6月12日前向财务科资产办反映。
联系人:顾老师,联系电话:0851-8841658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