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以及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卫财务经便函〔2025〕34号)的要求,医疗机构应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的收取标准与流程,公示内容需涵盖病种、住院预交金额度,并明确常见病种的选取依据。现对我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与流程进行公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公示内容
(一)常见病种范围及选取依据
按照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》规定,以我院2022年至2024年的住院数据为基础制定预交金标准,将我院住院费用前50%的病种,作为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。
(二)预交金收取标准
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全自费患者三类分别列出前50%的病种全称、诊断编码、预交金标准额度(具体详见附件)。
(三)预交金收取流程
患者办理入院时,按照患者入院诊断的病种以及医保类型对应的预交金标准,首次收取住院预交金按1000元收取;后续按照住院费用分期收取,预交金收取总额不能超过入院时诊断病种的“平均自付费用”(详见附件)。
备注:公示期间若有疑问,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咨询或反馈
1.电话:0851-88416588(财务科);
2.医院现场:“一站式服务中心收费窗口”
二、公示方式与时间
公示方式:医院官网及其他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30日起,长期公示。
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
2025年7月3日